2026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将在本月底(2026年3月31日)截止,还未申报的用人单位抓紧时间办理。
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
年度缴费工资从2026年1月开始生效
电子税务局及办税服务厅柜台均可办理
(详细流程请戳下方链接)
(点击下方链接查看通知详情)
1.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不得少报、漏报和瞒报。
用人单位应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相关资料(包括职工签字确认的缴费工资记录、单位签章的《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诚信承诺书》)和凭证留存备查。
2.用人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,作为确定2026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的依据。
2026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2026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。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(1990年国家统计局1号令)、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劳社险中心函〔2006〕60号)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用人单位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,如无特殊变动的,在一个年度内缴费工资保持不变。
3.如依据新缴费工资计算出的缴费基数高于原缴费基数的,将产生差额费款,请及时在缴费工资申报期内缴纳差额费款。
未在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或缴费工资申报有误,导致后续月份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须承担相关责任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有关规定缴纳滞纳金。

2026年3月28日
“来源:厦门税务微服务”
